2024年7月15日一场突然车祸,让17岁少年郭佳毅身受重伤,在紧急送往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后,由于伤势严重被诊断为脑死亡。在生命最后一刻,他的父母做出了捐献儿子器官的决定,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见证下,在器官捐献协调员参与下, 郭佳毅成功捐献了心脏、肺脏、肝脏、双肾脏,让5名重症患者重获了新生。
7月23日,郭佳毅遗体告别仪式暨安葬仪式在“金沙福寿园”举行。县红十字会秘书长李雄出席仪式并作了讲话。郭佳毅的亲属、好友及同学、老师参加仪式。
活动中李雄秘书长代表县红十字会向郭佳毅的父母致以亲切的慰问。他指出,作为生命的“摆渡人”,我们和受捐者一样,永远感谢无私的捐献者,他们在生命走向尽头时,接力生命,延续大爱,遗体器官捐献行为,既是点亮他人重生希望的高尚行为,更是推动医学事业发展的无私奉献。开展遗体、人体器官捐献是红十字会法定的职责,希望这项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广大百姓的理解与支持。
器官移植被列入二十世纪人类医学三大进步之一,其宗旨是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的人提供置换的可能,使他们恢复健康,或者为我国医学教育和研究事业服务。志愿捐献器官给他人,是造福人类,有利于后代的善举,是社会文明的体现。
尊重和敬畏生命,树立新型现代生命观,积极行动起来,支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,加入到自愿捐献人体器官、遗体的志愿者队伍中来,用大爱拯救生命,让生命得到延续,让生命重焕光彩!